退票、取消、改期、改航線

I. 機票票價組成部分之退票、取消、改期、改航線政策

1. 基本票價(Base fare)

基本票價: 指公開發布之機票基本金額,不包含稅金及費用,作為計算總票價及適用票價條件之依據。
就基本票價而言,退票/取消/變更費用可能免收或依不同費率結構收取,視行程類型與票價等級而定。詳細資訊請參閱票價規則(Fare rules)。

2. 稅金、費用、附加費註:

税金 / 費用 / 附加費

自願 非自願
退款 兌換 退款 兌換
開票手續費 X X X X
行政附加費 V V V V
燃油附加費 V V V V
機場稅和支付給當局的稅金 V V V V
增值稅 (VAT) V V V V

非自願(Involuntary): 因承運人原因(如取消航班、異常或特殊情況)
X: 不可退費/不可變更
V: 可退費/可變更

II. 附加服務(Ancillary Services)

  • 對於已使用航段之行程/航班所涉及的退票、取消或改期/改航線費用:任何情況下均不允許退費或變更。
  • 對於附加服務(包括選位、加購行李、保險、機場服務升級、優先報到等):
    • 如屬非自願航班取消或改期/改航線,可辦理退費及/或變更;
    • 如屬自願取消或改期/改航線,則不允許退費。

III. 退票/取消/改期/改航線規則

  • 相關費用均已包含增值稅;
  • 適用於允許退票、取消或變更之機票;旅客須依票價條件支付相關費用;
  • 上述費用適用於成人與兒童旅客;嬰兒(未滿 2 歲)不適用;
  •  變更機票或行程時:未使用航段之票價、稅金與費用將重新計算;
  • 退票或取消未使用行程時:旅客須支付相關產生之費用(如有);
  • 改期/改航線僅適用於新票價等同或高於原票價之行程或票種,旅客須補足差額(如適用);
  • 如為組合票價家族,適用最嚴格之條件;
  • 若票價條件允許退費,系統行政附加費、燃油附加費及適用稅金將予退還。

申請處理費
每航段收取附加費:

  • 自河內/胡志明市/峴港/芽莊/大叻/海防/榮市出發:100,000 越南盾(未含 VAT)
  • 其他航線:50,000 越南盾(未含 VAT)

上述附加費適用於成人旅客;兒童為成人費用之 50%

退費金額

  Creditshell 帳戶 原付款帳戶
非自願退費* 可退金額 100% 可退金額 100%(如適用將收取退費手續費)
自願退費 可退金額 100% 可退金額 100%(如適用將收取退費手續費)

*非自願退費適用情形

  • 航班起飛時間較原定時間提前或延後 4 小時以上;
  • 航班取消或改至其他航班且時間差達 4 小時以上;
  • 航班取消且無替代航班,或替代航班導致行程改變;
  • 航班起飛時間總計變更達 4 次以上。

參考:機票退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