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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兒童搭機飛行

1. 嬰兒 (INF)

Bamboo Airways 提供承運至少十四 (14) 天但小於兩 (2) 歲的嬰兒,每個嬰兒必須由十八 (18) 歲以上的成年人陪同,為了兒童的安全,越竹航空不運送未滿14天的兒童或因早產或健康原因必須在保溫箱裡的兒童。

注:24個月以上嬰兒, 2程航班適用兒童票價,必須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出示嬰兒的出生證明以確認乘客的年齡。

與嬰兒同行

– 接受健康狀況正常,成熟出生的嬰兒,如果嬰兒健康異常或早產,請在飛行前確認健康。

– Bamboo Airways 只接受 14 天以上的嬰兒,拒絕帶 14 天以下的嬰兒。

–嬰兒只能與同行者一起,Bamboo Airways 不接受無人陪伴的嬰兒。

– 嬰兒不能坐在單獨的座位上,但必須坐在同行者的腿上

– 每位成人只能帶 01 名嬰兒旅行,Bamboo Airways 不接受 1 名成人帶 2 名嬰兒旅行。

– 同行人員條件:

+ 年滿 18 歲(以航班出發日期為準)

+ 不是WCH、BLND、DEAF、PREG等需要特殊服務的乘客,不是在飛行前必須確認健康的乘客……(預訂機上特殊餐食服務的乘客除外),每次飛行的嬰兒數量受飛機類型限制。

2. 兒童 (CHD)

Bamboo Airways 提供在每個航段的出發日期運送兩歲 (02) 至十二 (12) 歲以下(12 歲以下)的兒童。

帶孩童旅行

– 航班上可接受的最大兒童人數:無限制

– 陪同人員可攜帶以下嬰兒和兒童人數:

+ 01 嬰兒和 01 兒童,6 歲以下兒童,或

+ 02 名兒童, 02 歲至 06 歲以下的兒童,或

+ 06 歲以上的兒童:無限制。

– 隨行人員條件:

+ 年滿 18 歲(從航班起飛日期起)。

  + 不是WCH、BLND、DEAF、PREG等需要特殊服務的乘客,不是必須在飛行前確認健康的乘客……(預訂機上特殊餐食服務的乘客除外)。

3. 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 (UM)

Bamboo Airways 提供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搭機服務,每個航段出發日期時年齡在六 (06) 歲至十二 (12) 歲以下(12 歲生日之前)兒童的單獨旅行。

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旅客無與父母/監護人/成人(自該航段出發之日起年滿 18 歲)搭乘相同航班號和艙等之服務。

4. 青少年獨自旅行(YPTA)服務

Bamboo Airways 提供自各航段出發之日起年齡在12歲至 18 歲以下(未滿 18歲)的兒童提供青少年獨自旅行 (YPTA)服務,或單獨搭機旅行。

青少年獨自旅行無與父母/監護人/成人(自該航段出發之日起年滿 18 歲)搭乘相同航班號和艙等之服務。

運輸條件

年齡 數量

接受條件

隨行客艙服務員
UM: 從2歲到4歲以下 無限 – 僅適用於經濟艙。

– 僅適用於預訂隨行客艙服務員服務。

-由空服員伴隨的服務:至少出發日期前,國內段於出發日期前3天,國際段於出發前05天之前提出需求UM / YPTA由空服員伴隨之服務。

– 如果 UM 無需求隨行機艙空服員服務:必須在出發時間前至少 24 小時申請UM 服務。

– UM 僅接受轉機時間少於 6 小時的轉機航段。

– 需求 UM / YPTA / 隨行空服員服務的乘客是需支付費用。

– 機場不接受 6 歲以下的 UM 服務。

1 名空服員最多可陪同1 名 UM
UM: 從4歲到6歲以下 無限 – 僅適用於經濟艙。

– 僅適用於預訂隨行客艙服務員服務。

1 名空服員最多可陪同2 名 UM

UM: 從6歲到12歲以下

YPTA: 從12歲到18歲以下

無限。

商務艙:每個航班的 UM 數量不超過商務艙座位總數的 10%(四捨五入)。

– 經濟艙和商務艙皆適用。

–預訂隨行的客艙服務員服務不是強制性的 。

1 名空服員無限數量的 UM/YPTA 陪同。 

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所需的文件

– 03 份授權書副本(保存在售票處、機場 Bamboo Airways 代表處和 UM 運輸文件中)

– 05份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運輸單——以下簡稱“UM 運輸單”:3 個機場(出發、轉機、到達)的 PVMD 公司保留 3 份;在 2 個航班上保留 2 份供空服員使用的運輸單。

– UM 運輸單據。

– 健康證明(如果乘客需要在飛行前確認健康)。

– UM 的旅行證件和相關機場當局規定的其他證件。

接受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的注意事項

– 預訂後,僅當未成年人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在目的地或轉機點被接走時,才接受 UM 運輸。

–準備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的運輸單和/或責任協議,明確說明父母/監護人/授權人在收到請求時簽署了上述表格。

– 父母/監護人/授權人的直接信息

+ 帶孩子到出發機場的人必須在航班預定起飛時間前至少 2 小時到達出發機場。

+ 帶孩子到出發機場的人在孩子起飛前完成所有手續,等待飛機起飛再離開機場。

+ 在抵達機場接孩子的人必須在預定抵達時間前至少 30 分鐘出現。

+ 運送/接載兒童的人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並在運送單上登記正確的信息。

– 如果在請求接收地申報的信息(醫療信息、陪同人員、其他信息……)在機場不真實,乘客將被拒絕運輸。Bamboo Airways 不負責因拒絕承運而產生的任何費用。

– 未預約UM服務並到機場要求服務的情況,屆時機場首席代表將根據目標旅客及機場實際情況,核對受理條件,做出接受或拒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