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行李

为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越竹航空公司对手提行李的重量和尺寸规定如下:

 

手提行李包括手提行李(最大重量07公斤)和01件小件物品(最大重量03公斤)。

手提行李的总重量不得超过:

·经济舱:07 公斤,尺寸不超过 115 厘米(56 x 36 x 23 厘米)

·商务舱:02 件 x 07 公斤,每件不得超过 115 厘米(56 x 36 x 23 厘米)

除标准手提行李外,乘客可额外携带一件重量不超过03公斤、尺寸不超过80厘米(40 x 30 x 10厘米)的小件物品。 小件物品为以下其中一种:笔记本电脑、女士手袋、小背包、相机、婴儿食品袋、免税品等。

随身携带的行李超过上述数量、重量和尺寸的,将被要求托运行李,乘客需支付附加托运行李的服务费。 2 岁以下的儿童不符合手提行李限额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