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規定最新訊息
– 根據政府 2022 年 3 月 15 日關於 13 個國家公民免簽證的第 32/NQ-CP 號決議; – 根據官方調度編號政府辦公室 2022 年 3 月 15 日關於恢復越南移民政策的 1606/VPCP-QHQT; – 根據官方調度編號外交部部署的302/CH-LS-PL; – 根據衛生部 2022 年 3 月 15 日關於入境人員預防和控制 COVID-19 的官方通知 1265/BYT-DP; • 報名條件:2022年3月15日起有效 1.恢復對外國人和海外越南人的入境政策,以防止和控制Covid-19流行病的限制措施,具體如下: a) 根據2014年《外國人入境、出境、過境和居留法》(2019年修訂和補充)的規定,恢復申請各類簽證和免簽證證明的程序,並請參照指引文件。 b) 根據越南作為締約方的國際條約對外國人的簽證豁免或基於互惠的簽證豁免(名單公佈在領事部網站 http://www.lanhsuvietnam.gov.vn)。 c) 恢復對13個國家(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蘭西共和國、意大利共和國、西班牙王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俄羅斯聯邦、日本、大韓民國、丹麥王國)公民的單邊免簽政策、瑞典王國、挪威王國、芬蘭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最長逗留期限為 15 天,有效期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 2. 入境人員需要: (i) 持有入境時有效期至少為6個月的護照,且不受進入越南許可的限制 (ii) 遵守衛生部關於預防和控制 Covid-19 流行病的醫療指示。 二、 COVID-19 防控要求 1. COVID-19 測試 – 乘客必須在出發前72小時內RT-PCR方法/RT-LAMP或SARS-CoV快速抗原檢測方法24小時內的SARS-CoV-2檢測結果為陰性(2歲以下兒童除外) -2 病毒(無自檢)。測試由執行測試的國家的主管當局認證。 – 2歲以下無需進行SARS-CoV-2檢測、未接種過COVID-19疫苗或從未感染過SARS-CoV-2的兒童,可與父母或親人一起進入並參加戶外活動。 2. 海關醫療申報和醫療檢疫 – 每一位入境者必須通過 http://tokhaiyte.vn 進入前進行健康聲明 – 進入越南後,根據越南法規安裝和使用 PC-COVID 應用程序(健康申報應用程序)填寫健康申報表和監測健康狀況 – 如果旅客出現 SARS-CoV-2 感染症狀(發燒、咳嗽、喉嚨痛、流鼻涕、鼻塞、身體疼痛、疲勞、發冷、味覺減退或喪失、嗅覺減退或喪失),在邊境口岸;疼痛,頭痛;腹瀉;呼吸困難;感染…) 應立即向口岸衛生機構報告,按規定採取醫療措施。 3. 旅客有醫療保險跟旅遊險 – 旅客(免簽證旅客或持有短期旅遊簽證的旅客)必須購買醫療保險或旅行保險,涵蓋 COVID-19 治療,最低責任為 10,000 美元。 – 不適用於具有越南國籍的乘客。 4. 監測健康狀況並針對 COVID-19 採取預防措施 – 自入境之日起 10 天內:自我監測您的健康狀況,如果乘客出現 SARS-CoV-2 感染症狀(發燒、咳嗽、喉嚨痛、流鼻涕、鼻塞、全身酸痛、疲勞)、發冷;味覺減退或喪失;嗅覺減退或喪失;疼痛,頭痛;腹瀉;呼吸困難;感染…)必須立即通知最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採取預防措施:定期戴口罩,用消毒液消毒雙手。 三、申請期限 – 該法規自 2021 年 3 月 16 日起適用,並取代了 2022 年 1 月 25 日的 GHB.006.22。 2022年10月10日更新 1. 許可之旅客 A- 允許台灣居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及中國大陸居民入境台灣。 B- 外國旅客 – 持有效居留證ARC(不含居留簽證): + 開放所有入境目的 + 移工須持有重入國許可 – 無居留證者: + 因緊急情況或人道主義原而因獲得入境許可人士 + 台灣國民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 獲得教育部許可的學生 + 持有效居留證者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居留證者身份為移工及學生則不適用) + 商務旅客 + 自2022年9月29日起,台灣全面恢復65個免簽證國家/地區之國民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不符合免簽證條件的外籍人士,於10月13日起,可申請簽證進入台灣從事正常社會訪問活動及旅遊觀光。詳情請瀏覽外交部BOCA官方網站。 2. 檢疫規定與健康申報 自2022年10月13日,台灣政府實施入境相關防疫指引與措施,如下: – 旅客入境前免於「入境檢疫系統」線上申報。 – 入境人士免除居家檢疫,改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旅館為原則)。 -自國際機場/港口入境時,維持由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 自主防疫期間外出、上班或上學前,需有2日內快篩檢測陰性結果。 – 更多相關入境檢測及檢疫訊息,請參閱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網站。 3. 新冠肺炎檢測規範 自2022年8月15日起,「所有來臺旅客」搭機前取消持2日內PCR報告。惟境外篩檢COVID-19陽性者,仍維持自採檢日起7日內暫緩搭機,避免疫病跨境傳播。